自我成長

撕下受害者標籤

2010年9月9日,娜塔莎・卡姆普什在維也納一家書店與她的自傳「3096天」合影。

2006年最震驚的社會事件,是奥地利女孩娜塔莎・卡姆普什(Natascha Kampusch)被綁架關在地牢八年後逃出的國際報導。更驚人的是,她後來買下了那棟自己曾經度過恐怖歲月的房子,每週末都住在昔日地牢,作為某種心靈治療。

我還記得當初看到娜塔夏逃出後第一次接受訪問的神情。我以為會見到一個楚楚可憐的女子,出現在媒體上的卻是一個清秀美麗、面帶笑容的少女。我也記得她曾經表示,她不想以受害者的姿態出現。

因為她刻意表現得比內在的自我更強大,這種態度甚至引來了某些人的不滿。有些人似乎認為,微笑就代表快樂,強勢就代表堅強。

然而療癒之路並沒有那麼簡單,身為受害者家屬的我可以作證,也許這是我最後一次談這件事,因為我能理解娜塔夏,我也想要重新開始。

我和爸媽、妹妹很早就加入太極門養生學會練功。當初入門的機緣是因為爸爸猛爆性肝炎一直無法得到妥善治療,在拜師練功後得到明顯改善,身心都得到療癒,很自然的我們就跟著拜師練功。我爸爸因此多活30年,我媽媽長年的心臟宿疾得到控制,我跟妹妹身心都有寄託。

1997年發生太極門事件,同年12月24日我家被搜索,我爸被帶走,從此四個月後才重逢。調查局沒有查到任何證物,但是我爸的清譽就此毀於一旦,我在大學也接到恐嚇信。要知道,很多老人家是堅決相信媒體報導,堅決相信只要你被報導,絕對不是媒體有問題,是你有問題,即使10年後三審上訴到最高法院,判你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,他都不相信。我爸爸是家中最小的弟弟,他的兄長由於媒體報導,一直沒有原諒他。

當然老人家也不是唯一一個不相信的族群,還有另一個族群是佛地魔。誰?誰是佛地魔?這能說嗎?當然不能說。為甚麼?你會這樣問,表示你該回去看「哈利波特」,快!

我跟我妹很早就離開台灣定居國外。然而由於佛地魔,太極門事件拖了10年、20年、23年,甚至到今年進入第24年都沒有解決。傑克,這真是太神奇了。我沒有想到一個事件可以結束後又無限次敗部復活的,只能說,拒絕參加賭局就算了,連拒絕參加賭局,莊家都自動出現要收錢的局,絕對是無中生有、前無古人後無者的天才!

我不知道以受害者家屬身份錄過多少影片、寫過多少文章、用中文、法文都說過,到各地使館陳情過,有人跟我說你表現得太歡樂,一點都不像受害者。確實過去我有隱藏情感的傾向,但現在我更想問:佛地魔會因為眾多受害者哀鳴而良心發現嗎?還是說:你們還在哭?那一定是因為你們做錯事心虛!

各位覺得呢?

總之今天我不想再扮演受害者家屬,這個角色我已經演了23年,我在某個領域裡扮演柔弱小女子也長達十年以上,最後對方開始閉嘴的理由不是因為我更低聲下氣或哀號,而是因為我端出照妖鏡,看到自己的倒影後,他閉嘴了。

曾經有一位去過台灣,說得一口流利中文的法國朋友跟我說,台灣不是真民主,事實上還是極權主義。請問各位,您覺得一個允許佛地魔存在的地方,符合真民主的條件嗎?佛地魔說我們違法所以要拍賣土地,那就好比強國說台灣是我們的,所以強國生產的口罩可以蓋Made in Taiwan。如果現在講話都是說了自己爽就好,那我們何必要五院?要浪費那麼多錢和時間幹什麼?反正佛地魔說了算!

最後,各位也可以不用理我,這畢竟是我作為受害者家屬的囈語。我以為在國外生活跟大多數人並沒有根本上的不同,大家都是腳踏實地的活著,盡量讓自己每天都有進步。畢竟,我既不是名人,更沒有賺取過什麼暴利,我只是想改善自己和家人的生活,並讓自己的生活有意義,能夠做自己喜歡的事情。

結果我還是必須用這個受害者標籤再出來說話。我決定這是最後一次使用這個標籤,原因是為了解釋整件事的來龍去脈。我不想要回憶痛苦的往事,追想會讓我流淚的片段,因為這種真情演出,佛地魔看不懂,我又何必高調張揚?我想要繼續寫作,想要寫我真正覺得有意義的作品。我想要告訴大家,我是作家,即使沒有幾個人要理我,我還是會寫,因為那就是我。

這幾年我們默默的生活著,沒有靠誰也沒有獲取什麼不正當利益。我覺得最不幸的並非佛地魔再度捲土重來,而是不知道誰是那個額頭上有閃電記號的偉大巫師。究竟是土不親人親的故鄉好?還是始終就是一個外人但做什麼基本上沒人管你的他鄉好?我不知道,可能要訪問佛地魔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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